終於發現我喜歡在某些地方作被禁止的事情,因為這會讓我得到無比的快感。比如說:在軍中讀書!這讓我覺得叛逆十足。在軍中讀書這件事要比待在學校而不讀書還要叛逆十幾倍。在一個沒有讀書風氣(只有抽煙風氣,而且他們抽煙的姿態很難看)的地方偷偷地實行自己的讀書計畫,讀起書來好像比學生時代還要來得起勁。這也許是叛逆所帶來的快感作祟。在書桌前正襟危坐地打開書本哪有刺激可言;站哨時,以高超的技巧偷讀吉本芭娜娜,卻能給我帶來某種正在瓦解、腐蝕這個體制的快感。我感覺自己是狡猾的白蟻,軍隊是個形式主義的木頭。我沒有正面和他對抗,卻感到某種程度上愉快的精神勝利。

因此每回放假時,除了手拎著一袋換洗衣物之外,還有若干本這十天以來消化完/不完的閒書。然後抱著朝聖的心情,悠閒地以時速三十公里的速度,到鄉下圖書館還書。(並且抱著「天啊,我這禮拜終於在軍中看完《追憶似水年華》的第一部」某種混合著成就感的愉快心情。)

如果我記憶不錯的話,以前大學時代除了上課考試,非必要情況之下我應該是不讀閒書的。小說對我來說歸類於課本。大學時我的閱讀型態就是:每個禮拜雖然規定進度五十頁但總是在最後一天晚上抱著愧疚的心情拖拖拉拉地唸了十頁。大學畢業之後,遠離了隨堂測驗(pop quiz)與文學譬喻的日子,我驚喜地發現小說又再度解放,從課本的位置回到閒書的位置,讀起來再也沒有從前那麼龐大且嚇人,純粹以消遣的態度去讀,竟然能得到不少樂趣。有一天我突然在軍中用三天的時間,情緒激昂地讀完一本兩百多頁的咆哮山莊,我自己也嚇了一跳。這難道是我的英文程度突飛猛進嗎?(每次都要費盡好大功夫解釋英文系是不教英文的,所以英文程度根本不會變好。) 

在那個藏書量稀疏,小小的鄉鎮圖書館裡,每當我感覺快要窮盡書櫃上所有值得讀的(readable)的讀物並且感到絕望時,眼角總會突然瞄到更新奇的書的標題,並且歡天喜地的借下。然後抱著「哇!我終於找到《夜未央》了!」的滿足心情,騎著金旺九十悠閒地在回家的路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不良少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