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無名小站有了「誰來我家」功能之後,
我才發現除了真實生活的朋友之外,
大部分讀者年齡都這麼小啊,竟然還有1990年以後出生的(淚),
我的部落格明明就走坦率成熟男子牢騷路線,
(而且明顯地有髒話和性愛內容,未成年需監護人陪伴才能觀看),
而且我也鎖定自己的目標讀者是心智成熟有固定收入的二三十歲青年,結果……

證明無名小站果然是teenager練習打情罵俏寫注音文和錯別字的天下,
身為一個26歲歐吉桑的我要慎重考慮換部落格了。

***

在台北國際書展攤位輪班站了兩天半,終於結束了。
以後我應該不會再來參加這麼銅臭味,毫無人文氣息的書展,
事實上每個攤位都沒有我們所需要的書,只是為了拼命清庫存給可憐的老百姓們而已。

不過當了兩天亂送書的好人老闆也蠻爽快的,

「最後一天,8本299,隨便挑啊,老闆不想把書帶回去。」
「你買8本我再送你2本啦,好不好?」
「老闆就是我啦,我說的算。」

我喜歡豪爽的我。

***

前陣子提到公司年假規定違法勞基法的事,後來我跟公司的人事主管上訴,
告訴他們勞工局已經回覆我說:「公司該條人事規定與勞基法抵觸無效」。
但是如我預期地,總經理仍然毫不讓步,而她的答覆也讓我一肚子氣。

「你們當初來上班之前都有簽合約。」
「很久以前我就已經找過專家看過,所以這人事規定不可能違法。」
「你要知道,不是吵著糖吃的就會有糖吃。」

這三句話引燃了我的爆點。

今天下午我明明還在上班,總編輯卻答應讓我抽空一小時,
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想要檢舉公司年假違法的事,
在抵達之前我還一直熱血激昂,心裡面覺得自己在做對的事,
但是指標不清楚的台北市政府,和迷宮般的五樓勞工局,
看到不怎麼便民的勞工局服務處以及服務處那兩位不專業的歐巴桑,我心都涼了一半。

聽了兩位歐巴桑對法條不熟悉的語氣,以及埋怨來諮詢的民眾的態度,
我的預感告訴我原來傳聞都是對的,就連勞工局也是站在資方的角度,
然後我發現所謂的「申訴」或「檢舉」竟然只是「調解」,
調解的意思顧名思義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所以勞工局會找一天約談我和跟總經理面對面談判,讓事情劃下句點,
靠,這算什麼?

不過我還是撇開心中的疑惑,努力把表格填完,然後交給他們,
因為忘記帶公司名片,表格上漏填了公司電話,又被兩位歐巴桑疲勞轟炸了五分鐘,

「你工作兩年,連公司電話都不記得?」歐巴桑之一數落我。
「我又沒打過公司電話……」幹,除了約面試時打過一次之外,真的沒打過。
「怎麼可能?那你這樣都怎麼跟客戶聯絡?」歐巴桑之二又數落我。
「我是編輯,沒有客戶這種東西!」我很理直氣壯地說。
「喔……就算這樣也一定會跟別人聯絡事情吧?」歐巴桑之一又說。
「我都打手機。」幹,不要再逼我了……

抱著非常沮喪又無可救藥的心情,
跟一大堆不到五點就急著下班的公務員搭著電梯,走進寒冷的二月的東區。
我想我當時的眼神一定跟被遺棄街頭的流浪狗一樣。

雖然公司同事有幾位也同時要離職,對於年假這件事大家也都忿忿不平,
但是到頭來大家也都選擇忍耐只求趕快平安離職,其他都不計較,
就在那一剎那我突然懷疑自己是不是作錯事情?感覺自己像個白癡一樣,囧。

越想越覺得委屈,明明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也是我該得的東西,
為什麼去要求應得的保障會被視為貪婪?

騎車回家的路上,今天的身影感覺好渺小,心情仍舊沮喪,
真希望回到那個溫暖有鵝黃色燈光的房間,有豐盛的晚餐和電視節目等著我,
有人可以治癒我,摸摸我的頭然後跟我說:「我支持你啊,而且你今天好帥啊」之類的謊話。

可是我打開房間,發現仍然還是那個一成不變的老地方,
而且日光燈差點不亮,浴室的門一關上就打不開,媲美野田妹的髒亂房間(苦笑)。
室溫還是十六度,棉被很冰冷,截稿日期又快到了……

也許人生還沒那麼糟,
至少我還沒有絕望或頭殼燒掉打算去信基督教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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