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從開始上班以來,日記裡記載太多上班的狗屁倒灶雜事,
回頭看都是一些很沒有宇宙終極意義的事情,
讓我覺得自己整個人都跟著低級起來。

中秋節連續假前一天上班,照理說應該很愉快,
但我心情卻不是很好,臉一直很臭,態度不佳,
只要一被激怒或點燃就會馬上爆發的狀態。

我討厭我們公司,對員工的福利近乎於零,
討厭用這樣的薪水繼續幫他們編一整本雜誌,
討厭免費幫他們加班還不被感謝,連補假都要被斤斤計較,
但大家卻習於這樣的加班文化,好像加班才是勤奮工作,好像沒有自己的人生才是正常。
為什麼都已經晚上七點多了,公司卻還有百分之九十的員工還沒下班?
為什麼總經理每天都可以五點多就下班?
如果是責任制的話,那麼總經理的責任應該比我們這種基層小員工的責任還要大吧!
她到底有沒有在「管理」一個公司?她就是沒能力公司才會變成這樣。
可不可以把像她這種冗員fire掉,剩下的薪水拿來付我們的加班費?

如果沒有加班費卻有補假那麼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我們公司卻規定超過晚上九點以後的加班必須累積超過八小時以上才能補假,
也就是說晚上六點到九點的加班根本是「義務」。
這根本已經超過勞基法每天上班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的規範了。
(根據勞基法,就算採責任制也是有加班費的保障)

但讓我想不透的是,覺得憤慨的人為什麼只有我?
是我對這個世界的容忍度比較低嗎?只有我受不了嗎?
是我太熱血或雞婆或天真過頭,還是大家已經被徹底收編,麻痺到沒有感情。

這幾天一直想著要去台北市勞工局告這家出版社!
但周圍的朋友都勸我不要,他們說老闆們跟勞工局的關係都很要好,
說他們一定查得出來是誰告密的,
所以我告完之後就要有心理準備辭職並且從此不能呆再出版業的打算……

當我跟他們說很看不過去總經理這種假文化人乾領高薪,
他們總是回答:「因為她是老闆啊!」「因為她是總經理啊!」
這樣的回答總是讓我對這世界和我的朋友們很失望。

在我的世界裡,沒有階級和長幼有序這回事,
難道我的朋友裡叛逆份子或有青年革命理想的人這麼少嗎?
我根本不把權威(authority)這個字放在我的字典裡好嗎?
我管他是總經理還是董事長還是什麼行銷總監,
只要沒能力,沒才華,沒sense,我一概就不放在眼裡,
所以公司裡頭那種能力平庸,光靠工作年資薪水就很高的人,我都瞧不起。

寫到這裡我也不知道我該幹嘛了,
心裡面有一個天使的聲音告訴我:收假乖乖回去上班,不要想那麼多。
但我就是憤慨,我不想像其他同事一樣任整個腐敗的體制擺佈。
如果不能激起一點波紋,那我就跟它一起玉石俱焚好了。

我到底該不該去勞工局投訴?
我到底該不該跟體制抗爭下去?
如果要的話就要有可能會被炸得體無完膚的心裡準備。
還是跟其他同事一樣繼續加班,繼續被公司收編壓榨,但至少明哲保身。

我需要各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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