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我買了有生之年第一台數位卡麥拉,雖然我的拍照史卻從很久以前就開始了,在此之前全都是寄身於老爸和弟弟的相機,現在有了自己的相機感覺真的很不錯, 可以拍一些不三不四的照片。

看了網路上好多資料,卻遲遲無法決定該買哪一台,每一台有這項優點也會伴隨著那項缺點, 我才知道世界上沒有一台相機是設計完美的,這才是他們不斷汰舊換新,讓消費者永遠甘心掏荷包的理由。

大家都忘記了拍照的不是照相機,而是相機背後那顆更精密的人腦啊! 我一直相信照片是能夠拍出感情和靈魂的,這點不是昂貴的鏡頭或調整光圈ISO值可以立即取代的, 攝影雜誌上玩單眼相機的人拍出來的風景的確很美,但卻沒有靈魂, 名攝影家Ansel Adams隨便拿路人甲的相機借拍也能拍出留名青史的不朽照片。

所以我選擇買一台很陽春,但是功能樣樣具備的簡單相機,而且是我信賴的Olympus牌, 重點是便宜,才七千多元,以後帶出去旅行就算不幸弄丟了也不會太心疼。


處男拍發表:散步(1)
左上—台北市和平東路199巷,右上—宜蘭市新民路
左下—台北市青田街,右下—宜蘭市慶和街



處男拍發表:散步(2)
左上—宜蘭市慈航路,右上—宜蘭市慶和街
左下—宜蘭市新民路,右下—礁溪某溫泉



處男拍發表(3):測試相機色澤
主題:房間裡雜物一覽
圖片解說:
第1排:創意市集買來的明信片(作者:bonlive.blogspot.com)、路邊檢來的金剛戰士與我的電腦桌面、拉斐爾的畫、The Bryds專輯《Sweetheart of the Rodeo》封面
第2排:復興南路二段檢來的不明玫瑰物體、明星爽身粉註冊商標、五分埔買來的泰國側背包(上班良品)、盧梭的畫
第3排:永和社大撿來的人體模特兒+Sars貼紙+夏威夷花圈=不明裝置藝術、紀伊國屋書店微風店買來的電視小說《火箭男孩》、裝苑雜誌上的洋服、梵谷先生
第4排:政大書城買來的村上春樹散文集、裝苑雜誌模特兒、蒲城街ZABU喫茶店賣的明信片(NT.30)、大學時代在中壢買來的小雛菊野餐布

備註:抱歉有部分照片我用Picasa略修了一點圖,所以請不要因此而以為O牌相機色澤如此鮮豔(笑), 不過也不要以為所有醜陋的照片經過Picasa修飾過後都可以變得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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